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5-09-15 阅读次数:次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37号)规定,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定,学工办辅导员核查、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现拟认定我院8名研究生为2025-2026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具体见附件)
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金老师(0577-86680891)
2025-2026学年人文学院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公示).pdf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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