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6-09-18 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班级: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等有关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并确定奖学金初评名单,在学院公示。
10月12日前,将奖学金名单和“三好学生”名单报送学工部,学工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根据文件要求,各班级奖学金名额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分配,2025-2026学年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增加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各学院“三好学生”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0%。
四、联系人:杨凯老师 13587856851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18日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版权所有 © 2017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