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6-04-30 阅读次数:次
根据《温州大学人文学院“贤庆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开展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三届“贤庆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评审小组投票初选、评选会现场答辩,拟授予庄慧茹等10位同学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三届“贤庆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拟授予叶佳诚等5位同学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三届“贤庆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荣誉称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附件按姓氏笔划排序) 。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人文学院学工办郝老师0577-86680950。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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