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5-05-21 阅读次数:次
根据《温州大学人文学院“贤庆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开展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二届“贤庆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投票评选、评选会评选,拟授予张士铭等10位同学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二届“贤庆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拟授予叶佳诚等5位同学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第二届“贤庆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荣誉称号。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附件按姓氏笔划排序) 。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人文学院学工办0577-86680950。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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