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16-12-30 阅读次数:次
根据浙组通〔2016〕76号和浙教工委办〔2016〕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度学院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主题,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及省委巡视整改反馈的意见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各党支部要围绕主题,结合“两学一做”,重点对照《准则》《条例》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他环节从实际出发,灵活掌握与运用。
普通师生党员都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党员民主评议会。对外出党员,所属党支部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会。对确实不能返回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二、工作内容
1、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每位党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条例》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组织纪律、作用发挥、作风建设以及履行党员义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教师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自己在教书育人和学术科研工作,在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3、学生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自己求知、做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党总支(分党委)正式党员总数的10%左右。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定档。
三、工作要求
各党员同志请按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手写打印均可,若打印,请A4纸双面打印(手写签名)。支部评议为优秀的党员同志请填写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附件2),需电子版并打印三份(A4、正反面)。
各党支部请于2017年1月13日前报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材料(详见附件1、2、3、4、7)到学院115办公室。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55998351@qq.com。
附件:
中共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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