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文化厅、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名单,我校名列其中。传承项目为我院民俗学学科申报的“温州鼓词”,这也是我校首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
据了解,开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与评审,是为了更好的发挥各类学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传承中的积极作用,探索传承新机制,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此次全省共评出69所学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其中本科院校有14所。
长期以来,我院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依托区域特色及民俗博物馆、人像绣研究所等平台,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数据库及网站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改革与创新,致力于包含温州鼓词、发绣艺术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研究与传承推广,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智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