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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转】关于转发《开展“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2-06-21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温退役军人发〔2022〕1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勇于担当的时代新人,请各学院、各部门推选典型人物参加温州市“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系列”选树宣传活动,寻访、发掘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展示我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作为、继续奋斗的精神风貌,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彰显“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的精神力量,为温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助力“千年商港·幸福温州”,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选树标准和范围

(一)选树标准

1.思想政治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职,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绩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3.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4.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二)选树范围

1.最美退役军人。温州籍(已录入我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平台)或居住在温州,为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2.最美拥军人物。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在爱国拥军和优属优待工作中担当作为、成绩显著、榜样作用明显的党员、干部、群众。

3.最美军嫂。温州籍现役军人或驻温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积极支持军人安心服役,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顾全大局、情系军营。弘扬家庭美德,孝老爱亲、勤俭持家。工作积极向上,自立自强、敬业创业。

三、选树办法

(一)选树原则。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系统的平衡。

(二)名额分配。按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规模、工作实际、区域特点、社会影响等因素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全市选树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拥军人物10名、最美军嫂10名。

(三)选树程序。各单位、各县(市、区)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审核小组,提出拟选树名单,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活动安排

从即日起至11月底前完成,主要由组织发动、推荐审核、发布表彰、巡回报告、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组织发动(6-8月)。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寻访、发掘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举办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宣传报道(6-11月)。市、县(市、区)主要新闻媒体要广泛报道选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向社会推出,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三)推荐审核(9-10月)。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8月底前,各地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所有推荐人选都应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推荐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推荐的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应征求企业注册地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推荐上报候选对象。9月初,市审核小组综合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初审,经网络投票,公示后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发布仪式(10月份)。国庆节期间举办发布仪式,进一步在全社会唱响“最美”声音、弘扬“最美”精神,届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出席,并邀请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退役军人、社会组织、社区群众等代表参加。

(五)巡回报告(10-11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故事,展现风采,组织举行“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先进事迹报告会,分赴院校、机关、军营、社区、企业等作巡回报告。

(六)学习实践。各地要围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运用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宣讲感人故事,座谈学习心得,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转化为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树办法和推荐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事迹材料要做到人物特点鲜明、故事真实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推荐过程要严格规范,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材料真实性。

个人材料:1.推荐人选汇总表的电子稿(附件2);2.推荐审批表的电子稿(附件3);3.每位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电子稿,正面照、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不少于2M);4.宣传片等视频资料(5-10分钟,市有关单位不作要求。暂不提供);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4,暂不提供);6.公示情况材料(学校提供)。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6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文学院学工办。

刘炳林,联系电话:86680950(647586),电子材料统一发wdrenwen2021@163.com。

 

 

学生工作部 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21日    


  关于开展“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1)(1).PDF 

  相关附件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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