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通知

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1-06-23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科研实践能力,根据《关于印发《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人文〔2020〕14号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一般不允许交叉申报。已有项目在培育期内的,不得再次申报。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类型包括创新培育项目和创业培育项目。项目培育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1. 创新培育项目申报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

2. 创业培育项目仅限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为3-10人)申报,鼓励跨专业组建团队,项目应面向实际问题的解决,具有清晰可靠的商业模式,具有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

3. 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两档。大学生创新培育项目主要培育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大挑”)等赛事与论文发表;大学生创业培育项目主要培育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以下简称“小挑)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

4. 学院每年11月份组织项目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等相关材料,中期检查不合格将中止该项目培育与后续资助。

5. 项目培育期满完成以下任务的,由学院组织予以结题。(一)创新培育重点项目需完成获得省级“大挑”二等奖(含)以上奖项的任务;(二)创业培育重点项目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1、获得省级“小挑”银奖(含)以上奖项;2、获得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含)以上奖项。(三)本科生一般项目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1、获得校级“大挑”二等奖或“小挑”银奖(含)以上奖项;2、获得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含)以上奖项;(四)研究生一般项目完成下列任务之一的:1、获得校级“大挑”二等奖或“小挑”银奖(含)以上奖项;2、获得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含)以上奖项。

三、经费支持

学院每年从申报项目中择优评选3-5项重点项目与若干项一般项目,总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重点项目予以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予以资助经费3000元。项目经费分三次划拨:项目启动划拨30%,中期检查通过划拨30%,结题验收通过划拨40%。项目经费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规合理使用,专款专用。如培育项目晋级“大挑”、“小挑”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分别追加资助经费3000元和10000元。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填写《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一份(附件1)、《2021年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

2.学院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

五、材料提交

立项材料纸质版上交时间定于下学期初(后续会发布相关通知),请提交至人文楼113学生事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drwkx@163.com;联系人:人文科创部陈梦洁(手机:15157693343;QQ:1572082577);联系电话:0577-86680950;地址:人文学院学工办215B。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2021年6月23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2021温大人文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 联系方式

  •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北校区1号楼人文学院
  • 联系电话:0577-86680856
  • 研究生招生电话:0577-86680841
  • 邮箱地址:rwxy@wzu.edu.cn
  • 人才邮箱:rwxyrc@wzu.edu.cn
  • 意见及建议电话:0577-86680852
  • 意见及建议邮箱:00062002@wzu.edu.cn
  •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人文学院微信公众号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版权所有 © 2017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