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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人文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制度与活动管理条例

作者:    来源:学生科    时间:2018-03-15   阅读次数:

一、每月各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1-2次。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抓好新学期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各班召开班会,强调校园安全。

三、每做好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期寒暑假前,向学生及家长发送校讯通,强调假期出行安全条例,掌握学生假期出行情况。

四、每月定时检查相关活动设备、教学设备、场所是否安全,对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提前防范教育。

五、每周班长例会上必须就上周的安全隐患和相关安全措施进行强调,提高学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班级举办团日活动必须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各班级小型团日活动不得离校外宿,如需离开高教园器或是在外留宿,需要班主任陪同参加,且需要向学院学区报备。大型团日活动(超过100人)需要班主任批准,后由辅导员批准,最后院长批准,并向学院学区报备获得批准方可进行。所有班级一律不得擅自组织。

七、学院或是班级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需制定突发事件预案,报备校保卫处,配备相关人员跟队指导和管理。

八、任何班级或是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人文学院学生科

                                       2018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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