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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越学术讲座第77期:土地改革运动研究再审视

作者:    来源:学科办    时间:2022-06-09   阅读次数:

       6月8日18:30,浙江大学历史学院(筹)教授、博士生导师梁敬明应邀为我院作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刘建国教授主持,线上开展。梁敬明教授就自己的研究方向介绍了有关土地改革运动的相关研究成果。

讲座伊始,梁教授先是为我们介绍了新中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分别讲述了土改的准备工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共同纲领》第27条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在所有制上,从地主土地所有制到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转变。

讲座第二部分,梁教授着重介绍了与土地改革运动相关的值得注意的三个问题:土地所有制与地权分配、土改工作队、土改中阶级成份的划分。

第三部分梁教授主要介绍了对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包括城市郊区的土改、侨乡的土改、沿海盐区渔区的土改以及少数民族的土改。重点对城市郊区土地改革进行剖析,介绍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还专门分析了訾夏威的《以郊养城:杭州城市与郊区关系研究(1949——1957)》的论文。

第四部分梁教授重点讲授了地权与确权,并介绍了查田定产。查田定产本质上还是为解决农业税问题,通过普丈、评等、定产使国家层面掌握土地真实面积、等级、产量,规范每户农民所应负担的农业税,使官方对地亩真实面积及等级有所把握,瞒田瞒产现象大幅减少,加之常年应产量在农村推行,这些因素使运动后各地农业税收入有大幅提升。

讲座尾声,梁教授提到了土地改革的意义。土改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摧毁了封建势力在农村的长期的统治,农民翻身作了主人;重构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对传统农民的社会心理产生了多重影响;打破了封建地主阶级对文化的垄断,农村出现了学习科学文化的热潮。但历史地看,土地改革的影响从根本上说既是经济的,也是政治和社会的。这集中表现为阶级观念、阶级意识的沉淀。

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有关土地改革对现行土地制度改革有何启示或者借鉴意义、土地改革运动中农会角色逐步消亡的原因及土地改革运动中阶级成分划分的依据等问题进一步请教梁教授,梁教授逐一细致解答。

最后,刘建国教授进行了总结。他提出了讲座中几点印象深刻的地方,也对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也给同学们提出了关于论文选题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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