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高丽俗乐的中国渊源

作者:    来源:学科办    时间:2016-05-10   阅读次数:

成果名称:高丽俗乐的中国渊源

获奖等级: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成果负责人:王小盾

成果简介:

一、篇章结构

共四章:第一章“高丽俗乐乐器的中国来源”,考察高丽俗乐乐器的形制、来源和见于记录的年代。第二章“高丽俗乐曲同中国文化的关联”,考察高丽俗乐曲目。第三章“关于三国俗乐和‘用俗乐节度’”,考察《高丽史•乐志》所记载的三国时代遗留的14支乐曲。第四章“总结讨论”,主要讨论高丽乐中“雅”、“唐”、“俗”三分的内涵、高丽人接受中国文化的方式、古代东方文化的相互依赖关系等问题。

二、主要内容

通过对高丽俗乐乐器的考察,揭示乐器传播过程中移植文化身份的现象,也揭示高丽人进行乐器选择的标准;通过对高丽俗乐曲的考察,阐明高丽俗乐的功能、承担者及其表演方式;通过对《高丽史•乐志》所记载的三国乐曲的考察,揭示三国俗乐曲在受容中国文化方面的特点,以及“俗乐”概念在朝鲜半岛成立的缘由。

三、观点和方法创新

主要结论:

(一)在汉文化区,围绕礼乐制度而建立起来的雅俗观念,是文化分层的主要标准。

(二)文化的雅俗之分,往往决定于传播方式的分别,即分为伴随体制的、有组织的传播,以及体制之外的、组织上较涣散的传播。

(三)俗乐的跨文化传播是以俗文化的跨文化传播为背景的。

(四)雅俗文化都具有系统性,故应从系统的角度来判明其区别。

提出了以下方法理论:

(一)从历史角度看,应当建立东方整体的观念,即在汉文化区的视野中探讨历史上的文化交流问题,把中国音乐向域外的传播理解为汉文化区内雅俗文化的转化。

(二)在考察不同地域的文化交流之时,有必要对外来元素进行层级分析,以认识其深度关系。

(三)对古代汉文化区进行结构分析,必然使用雅俗分级的概念。其主要标准一是制度,二是语言。

四、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

曾获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浙江省社科联优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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