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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2-10-14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见附件2。

三、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学生、班级申请,截止日期10月24日

【申请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移动端:我的温大—我的应用—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称号申请(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申报)

注:学习标兵个人简介和优良学风班简介范本请在申请页面下方的“材料下载”中下载。

第二阶段:学院评选及公示,截止日期10月31日

为充分发挥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作用,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

依据分配的名额(附件3)向学校推荐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推荐前,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新的学工系统中审批通过,入围校“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和“学习标兵”候选人。

【审批流程】:

PC端:温州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全部应用—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审核(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审核)

移动端:我的温大—我的应用—移动学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审核(集体评奖评优申请审核)—学习标兵审核(优良学风班审核)

第三阶段:学校公示及发文,截止日期11月11日

学校学工部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第四阶段:“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风采展示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发挥榜样力量,分享学习经验,传播积极能量。获得“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同学和班级,根据学校要求参加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将“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4.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需提供1张电子照片,大小均不小于1M,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应正面至少半身的生活照。照片及其他附件全部在系统中上传。

学工部联系人:雷霞,86596030。

 

附件:

1.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立项班级名单

    附件1: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名单.doc

2.“优良学风班”和评“学习标兵”选办法(2021版)

    附件2: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21版).docx

3.“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分配.xlsx

 

学工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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