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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转】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人文团学科创部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1-03-03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校团委已经发布《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新一阶段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和结题工作已经展开。请各位老师、同学及时查看,按时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按照要求报送。今年,我院将统一汇总2020结题材料和2021立项材料后上报校团委,具体通知如下:

为培养我校学生科研创新精神、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孵化出一批有代表性的高质量学生科研成果,现开展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2020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温州大学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结题验收

(一)结题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应是2020年立项的课题(附件1)

2、请各位课题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仔细阅读《温州大学2020年度学生科研求立项课题结题注意事项》(附件2),并按要进行结题的相关工作;

3、本次课题成果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如发表文章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的电子版;取得专利请提供专利证书的电子版;比赛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的电子版;网站建设、软件开发、产品制作等实践操作类的项目请整理成可读取的电子版本,并附文字说明

4、撰写论文,需参照论文格式(附件3修改电子版本后提交

5、所有申请结题的项目需于4月20日前提交材料。结合毕业关于学分认证的实际需求,毕业班课题负责人的结题材料提交及评审方式为“先投先评,随时评审”分批公布结项名单

(二)材料提交

1、《温州大学2020年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4),按立项项目编号顺序排序;

2、《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结题申报书》及课题研究成果相关材料(附件5),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人文学院2020kx001+项目名称”;

3、《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6),请在极有必要的情况下使用;

请各位同学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4月20日前打包发送至院科创部邮箱wdrwkx@163.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信息更换申请表(一式一份)交至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13办公室。

 

二、2021年度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申报范围

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科发明制作类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5、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新青年下乡等课外实践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另外结合建党百年的特殊历史时期,鼓励学生通过红色专项调查传承红色基因充分体现党的红色精神伟力;鼓励学生独立提出研究题目、鼓励学生结合所学学科和技能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原创作品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进行项目研究。 

立项安排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立项资助与立项不资助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将重点培育、推荐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和“挑战杯”竞赛项目。

1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资格审查,并将申报项目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上报至校团委;

2校团委对学院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从各学院初评得分排名前30%的项目中评选出部分项目作为校级重点项目立项;

3各学院申报项目数依据《温州大学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执行。上年度结题率高于95% 的学院按上年度名额增加10%名额,结题率高于90%低于95%的学院申报名额不变,结题率低于90%的学院减少10%名额,结题率低于80%的学院减少20%名额,以此类推

经费使用

  本次学生科研项目经费由学校学生科研经费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如下:(1)重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800元/项,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1000元/项。(2)一般资助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400元/项,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500元/项。(3)一般立项不资助项目:无资助经费,由学院自行确定是否资助。校资助的课题经费在结题后统一下拨

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在总结前面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尤其要鼓励低年级同学申报课题。

2各学院应对本学院的学生科研项目和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学生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申请项目必须有确定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项目负责人须按照申报书内容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4对不能按时结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学生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他学生科研项目。对于有剽窃他人成果或抄袭行为的学生科研课题,不予结题;如结题后发现,应退回全部经费,追究立项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并按照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分。

(六)材料提交

《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8),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人文学院001+项目名称”,请各位同学将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55日前打包发送至院科创部邮箱wdrwkx@163.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事务中心113办公室

联系人:院科创部林彦秀同学   手机:15359009830

 

结题验收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2020年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附件2:温州大学2020年度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结题注意事项

附件3:温州大学2020年度学生科研结题论文格式

附件4:温州大学2020年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5: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结题申报书

附件6: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信息更换申请表

 

立项申报附件:

附件7: 温州大学2021年学生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8: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9:《温州大学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共青团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1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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