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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新闻编辑部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0-12-07   阅读次数:

位老师、各位同学

校团委已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新一阶段新苗立项和结题工作已经展开今年,我院将统一汇总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021立项材料后上报校团委请各位老师、同学及时查看,按时做好材料收集工作,按照要求报送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附件11)。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程序

1、校级验收: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2、省级验收:省实施办公室对通过校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四)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所在学校下一期申报指标。

2、2019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经审批后由省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确有需要变动,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五)2019年度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验收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顺序按立项时的项目编号排列。

2、结题报告书(附件2):电子版(WORD版本+PDF版本,其中需学院盖章、师生签字的部分请扫描成图片后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整体需协调),支撑材料另放一个文件夹。

两个版本文件与支撑材料文件夹以“学院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人文学院2019R42900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请与验收汇总表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3、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WORD版本),内容顺序按立项时的项目编号排列。另本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学院盖章。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WORD版本),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的,填写好附件4。另本申请表需纸质版一份,学院盖章。

5、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人文学院2019新苗验收”。

二、2021年度项目申报

1、2021年度新苗遴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请严格按照新苗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0)要求,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

3、请按照学校核算指标(见附件5)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可在总量范围内确定三类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详见附件10)的申报数量,其中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数不低于总申报数的10%。

4、本次新苗遴选推荐将向“挑战杯”系列赛事培育项目倾斜。

5、2021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①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EXCEL版本),项目按三大类别排列,同类别按推荐顺序排列。

②项目申报书(附件7、8、9):电子版(WORD版本+PDF版本,其中需学院盖章、师生签字的部分请扫描成图片后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整体需协调),两个版本文件以“学院名称+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人文学院001+项目名称”,命名请与申报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

③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商学院2021新苗申报”。

纸质版:项目申报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盖学院章、师生签字。

三、相关事宜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修订完成后另行下发,未下发前请参照原来的管理办法管理(附件10)实施。

2、材料提交:

请将个人的2019年度验收材料包、2021年度申报材料包打包,以项目负责人名称重命名,例如“顾晓静新苗”,于2021年1月112:00前发送至学院科创部邮箱wdrwkx@163.com。

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2021年度申报书等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112:00前送至人文楼113学生事务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科创部

     联系人:学院学工办胡震鹏老师  手机:13757721970/669880   

             学院科创部林彦秀同学  手机:15359009830

 

 

                                         共青团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0127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docx 

5、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计划)项目-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6、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7、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8、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10、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docx 

11、温州大学-201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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