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4-17 阅读次数:次
各相关毕业生:
为做好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班学生(主要指因休学、降级等原因延长学制的师范类毕业班学生),不需要笔试、面试成绩,直接申请认定。
(二)2012年之后入学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的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
特别说明: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毕业证书,请根据生源地教育局有关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精神自行申请认定。学校无法统一组织。
二、学历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13日。
2.申报网址:点击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http://edu.wenzhou.gov.cn/col/col1329878/index.html),下载查阅《温州市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3.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点的选择。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选择温州市教育局的“温大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选择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温大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相关点。
(二)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安排。在2018年5月15日至18日期间,各相关学院自行与学校就业工作处李莹莹老师预约安排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并安排2名学生代表到场协助开展现场确认工作,不需其他申请认定者本人到场。
2.现场确认需交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必须有报名号信息)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学院填写并盖学院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待发放毕业证书后补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归还),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二甲及以上;
(6)笔试、面试考试合格证明;
(7)体检表(可以在现场确认后补交)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几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装在写有姓名的小袋子里。
(三)审查和汇总
经学校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后,把申报材料(按班级并且同班按报名号顺序整理)、《温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花名册》(附件2)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数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校就业工作处。并将《温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花名册》(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数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QQ邮箱395496414@qq.com。学校就业工作处复查申报材料无误后送交相关认定机构。
四、体检安排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考虑到我校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在校时间情况,经协商,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瓯海教育局同意学校提前安排同学们到指定医院体检。
1.指定医院。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梧田大道1450号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科,门诊楼六楼登记,联系电话:56953760)。
2.时间安排。
日 期 |
参检师范生所在学院 |
4月20日 |
数电学院 数学专业2个班 |
4月26日 |
音乐学院(41人)、美术与设计学院(32人) |
5月2日 |
教师教育学院(120人左右) |
5月3日 |
教师教育学院(120人左右) |
5月4日 |
法政学院(30人左右)、教师教育学院(100人左右) |
5月5日 |
教师教育学院(120人左右) |
5月7日 |
教师教育学院(120人左右) |
5月8日 |
数电学院(物本)、教师教育学院(100人左右) |
5月10日 |
人文学院(50人左右)体育学院 |
5月11日 |
人文学院(50人左右) |
5月12日 |
人文学院(50人左右) |
5月14日 |
人文学院(50人左右) |
5月15日 |
生环学院 |
5月21日 |
化材学院 |
3.特别提醒。体检时需带身份证。每天安排体检人数参照上表。体检时间:4月份早上8:00—10:30;5月1日之后早上7:30—10:30。各学院如需调整体检时间,请事先与就业工作处王中对联系。体检费用、流程、说明、体检表(自行打印)等详见附件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附件。
五、其他说明
(一)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栏目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用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相一致。
(二)网报时,“所学专业”栏,研究生在“类别一”中、本科生在“类别二”中、专科生在“类别三”中分别选专业。
(三)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在认定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温州市以外的师范类毕业生,尽量回生源地认定,便于以后办理有关事项。
(五)6月20日前后才能取得面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从今年开始温州市教育局不再次安排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指导,精心部署,严格遵照认定程序,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中对,联系电话:86596077。
附件:
1.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处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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