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实习险工作手册

作者:人文学院    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18-04-04   阅读次数:

温州大学

学生实习责任险简易手册

 

保险责任:            

  学生在实习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生在实习期间因自身过失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实习活动主要包括校方特色实习、校方统一安排或个人已向校方报备的毕业实习、新青年下乡活动。未向校方报备的学生个人的实习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

学生人身伤亡:70万/生/年

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20万/生/年

 

学生实习责任险赔偿范围:

常见的学生实习险责任案件:

   1、实习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

   2、在往返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3、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机动车事故伤害。

  4、实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属于工伤的其他情况。

不属于学生实习责任险案件:

    1、实习学生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伤害事故。

   2、实习学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3、实习学生不服从校方或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学生实习责任险理赔规范:

普通人伤案件规范:

  1、及时就医、保存好所有病历、发票,交通票据。

  2、建议学生在赔偿时先通过大学生社保、新农合等个人保险先处理,再通过校方责任险赔偿,我司原则上对剩余医药费(含自费药品)予以全额处理。如未通过其他个人保险先行赔付,原则上按社保标准处理。

   3、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步骤为:肇事机动车的三者险 →学生个人保险 →学生实习责任险

重大人伤案件规范:

 重大人伤案件发生后,校方应在第一时间向我司报案。我司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会在校方允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给出初步处理意见。并由专人全程跟踪案件,提供案件资料收集、医疗审核、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

 

 

学生实习责任险人保专属联系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史流芳

政保部主管

13868311560

郑文强

政保部理赔主管

17757708700

胡孙慧

重要部客户经理

183676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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